1. 单位对所提供的产品及施工自投入使用之日起,严格按照工程总承包合同有关保修的条款执行。
2. 严格贯彻公司的质量方针,本着客户至上的原则,服务热情、周到。
3. 建立回访制,进行定期、不定期回访,每年内工程回访不少于五次,认真听取建设单位意见,并形成回访记录。
4. 建立维修工程专班专人负责制,由公司工程部、技术部派人负责。
5. 按照工程维修事件的紧急程度确定事故处理办法,能做到具体问题具体分析,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。
1. 根据工程性质并严格遵守工程施工合同及保修书中的规定,确定工程质量保修期限。
1)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,为设计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。
2)屋面防水工程,有防水要求的房间和外墙有防渗漏,为5年。
3)电气系统,给排水管道,设备安装为2年。
4)装修工程为2年。
2.在保修期内由于本身质量原因造成的任何损伤和损坏,公司将对有缺陷的部位进行无偿修理与更换,并承担承担由此而引起对建设单位的直接损失。
3.在保修期内对存在的质量问题进行整改,本着客户至上,服务热情的原则,解决相关问题,为客户提供满意的服务。